多一个都“驶”不得!

来源:镇江交警

作者:

  校车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罚100元,驾驶证记6分。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罚100元,驾驶证记12分。

多一个都“驶”不得!

  ►其他载客汽车

  ★超员未达2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100元,驾驶证不记分。

  ★超员20%以上未达100%

  7座以下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罚100元,驾驶证记3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的,罚100元,驾驶证记6分。

  7座(含)以上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罚100元,驾驶证记6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的,罚100元,驾驶证记9分。

  ★超员100%以上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罚100元,驾驶证记12分。

校车网© xiaoche0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