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童下校车后被撞受伤 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幼儿园存在过错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邱志东

2018.12.21 - 幼儿安全 校车 安全

幼儿园学童下校车后被撞受伤 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幼儿园存在过错

  波托菲诺儿童中心门口,深圳晚报记者邱志东摄

   近日,市民谭先生向报料称,南山区波托菲诺儿童中心校车在接送小朋友时因违反流程操作,致使他4岁的儿子小杰(化名)被一辆逆行的轿车撞倒致骨折,未来半年不能正常活动。交警认定此起事故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家长后续就赔偿事宜多次与幼儿园协商未果。

  交警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

  波托菲诺儿童中心位于南山区香山中街,是一所民营的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18年10月24日17时20分左右,在杜鹃山东街华侨城体育文化中心门前,一辆逆行的轿车将刚从校车下来的一名4岁孩童撞倒。

  从校车的监控画面来看,当时校车停靠在路边,4岁的小杰从校车下来后没有等老师,独自一人从斑马线上过马路,被一辆逆行的宝马轿车撞倒,右小腿被右后车轮碾轧。事发时,小杰的爷爷在马路的另一边,出了车祸之后,听到众人的惊呼走过去看时才发现自己的孙子出了事故。于是,小杰的爷爷马上和肇事司机以及幼儿园教师把小杰送到就近的华侨城医院做正骨处理,小杰的父母18时许赶到医院。第二天,小杰被送到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住院,被诊断为右侧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跟骨结节骨折。

  事故发生后,交警到场判定肇事司机驾车时变更车道逆行造成小杰受伤,负事故全部责任。除了肇事司机的事故责任,小杰的父亲谭先生认为幼儿园也要负责任,接送教师在小杰没有迎接人到达车门口情况下让他下车,致使一个无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幼儿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责任教师扣除奖金留园察看

  事故发生后,园方第一时间安排教师送小杰到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10月25日到11月1日还安排司机接送家属(爷爷奶奶)送饭和看望小杰。10月26日晚,幼儿园园长带队到北大深圳医院看望小杰,并对事故的发生道歉。“园方会对责任教师处以扣除奖金和留园察看的处罚,由于责任教师不是主观犯错,这已经是我们幼儿园最高处罚了。”园长说。

  小杰的家长认为本次事故造成的后果是不能理解和原谅的,要求园方尽快出具对本次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罚书面资料(加盖幼儿园公章),另在未来一周内给出后续赔偿方案。

  10月28日10时30分左右,谭先生来到波托菲诺儿童中心与园长、安全负责人徐主任进行了沟通。“园长表示已向幼儿园董事会汇报此事,目前幼儿园认为本次事件中幼儿园只是‘失误’,不承担责任,如果家长有异议可去教委和法院反映。”谭先生说。

  南山区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存在过错

  由于协商未果,谭先生向南山区教育局反映本次事故。11月5日,南山区教育局学前办、南山区教育局安全科相关负责人与谭先生进行了沟通,学前办负责人认为谭先生递交的投诉书和视频很清晰地说明波托菲诺在校车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此次事件幼儿园存在事故责任。

  区教育局安全科负责人表示,幼儿园在本次事故中确实存在过错,后续将在全区通报该事故,要求幼儿园处理相关责任人。

  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

  “我们没有逃避责任,不然我们10月26日就不会去道歉,家长要求的责任认定书和处罚通知书我们后来也给了。”园长表示。在教育局的协调下,园方提出补偿措施:在小杰不能上学期间,安排幼儿园教师周一到周五上午半天时间到家上课;如果需要可以安排护工或支付护工费用;小杰后期如果在该幼儿园上学,免学费(一年半的时间);园方提供营养费1万元。

  此外,谭先生还提出要求50万元的赔偿金额(含小杰妈妈两个半月请假误工费、护工费、营养费、精神伤害赔偿费等)。一周半以后,园长反馈称幼儿园董事会不同意谭先生提的赔偿方案。“这个赔偿金额我觉得很不合理,后来我提议去当地社区工作站寻求协商方式,但家长不同意。”园长表示,“从11月6日开始,我们就安排教师到家里上课,目前也在找护工。”

  12月12日,谭先生与波托菲诺儿童中心董事会代表在幼儿园见面,董事会代表向小杰家属道歉,但对赔偿方案未作表态,说要征求其他董事会成员意见。目前,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在全区通报该起事故,同时要求幼儿园与家长认真沟通,妥善处理小孩医疗费用、看护及事后赔偿问题。如果双方依然协商未果,可走法律程序。本报将继续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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