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和校车在同一线路,公交车可以拉线路内的学生吗?

来源:校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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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 校车 学生 线路

  今天有位赵先生向大家提问:

  你好!我是校车车主,请问公交车和我校车同一线路,公交车可以拉线路内的学生吗??我想换一台56座校车,如果公交车允许拉校车线路内的学生,那我换校车就没有意义了。

公交车和校车在同一线路,公交车可以拉线路内的学生吗?

  我们先来看一则新闻:(新闻来源:直播日照)

  近日,五莲县一校车司机反映,当地公交车和他们抢“饭碗”,4年逼停了3条校车线路。事实上,五莲公交车和校车经营者矛盾由来已久,双方线路重叠、无序竞争,近两年价格战愈演愈烈。对此,相关部门表示要严格要求,制止违规营运。

  9月15日上午11点40,直播日照记者来到五莲县洪凝街道初级中学。虽然距离学生们放学还有20分钟,但已有两辆公交车,停放在距离校门口100米外的山西路路东一侧。这两辆车上贴着条幅“政府一心为民众,公交服务创优先”。在11点50分左右,又有一辆公交车在山西路停下。加上之前停在附近的1辆“大鼻子”校车,一条路上停了4辆接学生的车,校车、公交双“碰头”。

  公交车司机打开车门后,下车和家长们一并等待学生放学。其中两位公交车司机在交流“下午几点去接?还是1点40分?”

  中午12点03分,学生们陆续走出校门。走上公交车的学生占其中一大部分,但没有一人刷卡或投币,更有学生直接从后门上车。当直播日照记者询问,为什么不坐黄色的“大鼻子”校车时,学生们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胆大的学生冒出一句“我们坐得是专车。”

  在同俗小学、莫家庄子小学,校车公交双“碰头”的现象也同样存在。下午2点20分,直播日照再次回到同俗小学的时候,发现上午那辆公交车来接送学生。学生走完了它并没有离开,而是在学校就近找了个阴凉地停下,只有司机独自下车离开。

公交车和校车在同一线路,公交车可以拉线路内的学生吗?

  【线路重叠,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我们有正规手续,车上配安全员、医药箱、安全带,包括安全等各方面都有保障。”在同俗小学门口接学生“大鼻子”校车司机小李介绍,校车所走的线路是经过当地教育局、学校、交警三方审核的。按理说,经营线路上的学生应该由他们接送。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每到放学时间,公交车也停在学校门口和他们“抢客”。从2011年至今,至少有3条校车线路被逼停。公交车司机师傅叮嘱学生们下午按时集合。

  对此,五莲县公交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总表示,他们有自己的校车,在学校门口的是按照正常线路行驶的公交车。“有几路公交车就是从学校门口走,难不成还不让我们拉学生吗?”王总反问道。然而15日上午12点14分,记者驱车跟随车牌号为鲁L***28的公交,发现从洪凝街道初级中学出发后,先后经过山西路、长青路、黄海路、滨海路、日照路,然后沿解放路往北去了。记者了解到,这条线路并不是五莲县任何一趟公交车运行的线路。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车上没有公交牌和公交线路,公交车长时间在学校附近逗留时,王总给出了另一番解释。他说,为了更好地服务乘客,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期他们会加派车辆,临时调配。方便学生乘车,他们可以办月卡和年卡,办了卡的学生保证有座。

  此外,王总还强调说,“大鼻子”没有走核定线路,挤占了他们的公交线。

  【“大鼻子”频频涨价,车主却挣不了油费】

  “去年校车费用是每学期600块钱,今年就涨到了700块,最近还得涨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表示,也就三五年的时间,校车费用从200元/月/人,涨到300元/月/人,他们很难接受。五莲很多村民也是因为价格,才让孩子改坐公交上学。

  按照现在的行情,同样是半个学期,学生办公交包月卡和乘坐校车,两者的车费却相差甚远。办公交包月卡,半个学期600元左右。如果乘坐“大鼻子”校车,一个学生要多花费300元。

  但“大鼻子”校车车主却叫苦不迭,更有坦言“校车根本不挣钱,经营一年,连个油钱都挣不出来”。记者采访十来位“大鼻子”校车车主得知,目前日照对于购买正规校车尚无任何补贴,校车运营纯粹是自负盈亏。

  特别是近年来公交车以包月卡之名低价“霸市”,打起的价格战更让“大鼻子”校车苦不堪言。在校车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为了收支平衡,校车车主们只好涨价。保守估计,“大鼻子”校车加上油费、保险、驾驶员人工费等,每年的运营成本在9万块钱以上。

公交车和校车在同一线路,公交车可以拉线路内的学生吗?

  【冒牌校车或需承担“万元罚单”】

  就在今年6月18日,一辆校车停在五莲县解放路北段外海花园门口,就在有大量学生陆续上车时,一辆公交车突然对校车进行了撞击。据五莲民警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针对学生校车寻衅滋事案件,开着公交车撞校车的王某等4名肇事者被刑事拘留。

  五莲县出现公交和校车线路重叠、无序经营的情况,由来已久。

  2011年日照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曾发文禁止公交车充当“校车”。对此,五莲县交通局也关注到这个问题,并表示要严格处理,缓解校车和公交车之间的矛盾,保证学生用车安全。

  【禁止公交车充当“校车】

  记者查阅2012年国务院签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发现,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此外,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于冒牌校车和违规校车,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处200元到5000元不等的罚款。

  对于校车,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尤其是幼儿和小学生校车更是要求每个座位均装了安全带,从这点来说,公交车作为校车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两项标准对校车限速装置、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照管人员座椅配置、灭火装置、专用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停车提醒标示、行驶记录仪录像监控系统等都予以了明确规定。

  城市公交车不符合以上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城市公交车应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站点营运,满足早晚高峰期市民通勤交通需求。严格禁止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条件和标准的城市公交车充当校车使用,对违法使用公交车或提供校车服务、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企业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客运统管办加强现场稽查,凡发现公交车充当校车使用的车辆,取消公交营运资格并退出公交行业,且在成本规制中核销企业车辆数与燃油补贴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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