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教育机构“校车”超载20%,结果罚款扣分

来源:孤陌影视

作者:

2020.07.06 - 校车安全 校车

  近日,广西南宁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青秀区彩虹路小学附近道路,有非营运校车车辆违规接送小学生,并且严重超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7月3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民警在仙葫大道莫村转盘发现并拦截涉嫌超载的桂A牌面包车。

  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其中有学生12名小学生,超载20%。

  经初步调查,面包车司机姓梁,是某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每天用该车接送学生去教育机构的托管班。

广西一教育机构“校车”超载20%,结果罚款扣分

  民警对梁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普通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且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同时,民警与校方联系,通知班主任将学生领回,落实安全转运。

  民警经初步调查获悉,这辆车是校外托管机构专门用来搭载放学学生的车辆,这个机构的负责人提供这种接送学生服务,涉嫌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第十八条规定:

  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广西一教育机构“校车”超载20%,结果罚款扣分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予以处罚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开展专项整治,杜绝此类超员车辆的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

  超员的车辆,车内人员拥挤,不仅通风通气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同时,车辆超员超载对安全行车造成极大的危害,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家长朋友千万不要把孩子交给一些没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去接送,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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