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鹏交警
作者:大鹏交警
11月28日,深圳交警接网友举报称,粤BAL002校车跨线逆向行驶。接到举报后,交警立马开展调查。
12月4日下午14时,深圳交警传唤当事司机和校方负责人到案接受调查。经调查发现,该车司机存在多种交通违法行为。
对此,当事人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对其不规范行车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深感后悔,并保证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但违法就是违法
任性开车就要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买单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对当事司机及其所在学校作出处罚
01.对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的行为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
02.对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
03.对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予以300元罚款,记1分;
04.对其所在学校开具整改通知书,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运输安全。
交通违法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轻则伤,重则亡
1.任性驾车,事故险发生。12月5日22时55分,有网友微博举报称,在G15沈海高速黄鹤收费站出高速往机场方向一粤LT661Q小车驾驶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险些引发事故。最后,深圳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车驾驶员驾车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记3分;对其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对其驾驶时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予以罚款300元,记1分。
2.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11月20日,深圳交警接网友举报称,粤SS153U小车在北环大道东行,南山至福田方向近北环科苑人行天桥位置连续变更多条车道。
深圳交警依法对该车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
根据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对这种连续变道的违法行为,深圳交警将予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3.跨越、压黄色实线行驶。11月24日,深圳交警接网友举报称,粤AHG132小车在宝安区沙井镇沙井路南行与沙中路交汇附近位置压双黄实线变道行驶。深圳交警依法对该车跨越、压黄色实线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500元,记3分。
4.驾驶机动车占用导流线行驶。11月23日,深圳交警接网友举报称,粤BF798X小车在北环大道西行宝安大道出口匝道处压导流线行驶。经核实,深圳交警依法对该车占用导流线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300元,记3分。
5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11月20日,深圳交警接网友举报称,粤BBN897小车司机在泥岗东路辅道往布吉方向存在开车玩手机的行为。深圳交警依法对该小车司机驾驶机动车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罚款300元,记2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不想被拍被举报,不想被罚
就要严于律己
莫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莫把安全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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