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增校车驾驶人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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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2013.11.01 - 校车驾驶人

深圳:新增校车驾驶人证办事指南

  二、所需资料:

  温馨提示:1、原特区外按照原服务管理区划分业务管辖范围由龙岗分所、松岗分所、龙华分所负责校车驾驶人业务受理、及技能考试核查工作。2、审验科:负责盐田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的业务受理工作。考试科:负责盐田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的考试核查工作。

  新增驾驶人须先带齐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到窗口预约报名,每逢周四安排一次考试。

  考试合格后,把以下资料交至校车驾驶人受理岗办理校车驾驶人证。

  1、《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申请表》(可窗口领取,http://cgs.stc.gov.cn/下载,签字笔填写,加盖公章)

  2、《深圳市校车驾驶人证审批证》。(签字笔填写,加盖公章)

  3、两张近期一寸白底彩照

  4、驾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校车驾驶人驾驶技能核查成绩表(签字笔填写,盖公章)

  三、车管业务办公地点:

  1、办学机构注册地在原特区内的: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西丽车管服务综合大楼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井路段

  2、办学机构注册地在原特区外按照车管分所管辖区域: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华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东环二路交警中队院内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龙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荷坳社区银荷路与荷康路交汇处(地铁3号线荷坳站、横岗汽车站后500米)

  (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松岗车管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东方1路2号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咨询电话:22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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