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安徽
作者:幼儿园校车
幼儿园校车超载、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携带驾驶证,四项违法行为幼儿园校车上路被查,改怎么处理?安徽校车就有这样案例。
近期,安徽望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士中队在辖区各乡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巡查工作中,查获一起学生接送车辆有超员、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及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四项严重违法行为的案件。
10月28日上午07时50分,在赛口镇金堤中心学校附近,执勤民警对汪某驾驶的皖H7XXXX号中型专用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校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员汪某也未能当场出示驾驶证,执勤民警在清点完人数后,依法将该车暂扣到中队停车场,随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核查。
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驾驶人员汪某准驾车型为C1,而驾驶校车需要B1及以上证件,构成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等,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汪某驾驶校车超员、准驾车型不符、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及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四项严重违法行分别处以罚款3000元记12分、罚款1000元记12分、罚款2000元记12分、罚款100元记1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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